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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律师事务所

 

环球概况

环球律师事务所(“我们”)创建于1984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后成立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我们业已成为中国律师业中最优秀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自成立伊始,我们即确立了“以国际化的视野、国际化的团队、国际化的质量服务于国内外客户”的宗旨,这使我们虽置身于多变的全球经济形势之中,却始终能够保持不变的业界领先地位。

我们的律师均毕业于中国一流的法学院,其中绝大多数律师拥有法学硕士以上的学历,多数律师还曾学习或工作于北美、欧洲、澳洲和亚洲等地一流的法学院和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多数合伙人还拥有美国、英国、德国、瑞士、澳大利亚和韩国等地的律师执业资格。

我们的客户遍及世界多个国家,业务领域涵盖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石油、能源、化工、钢铁、航空、铁路、海运、商业、电信、文化传媒、高科技、房地产、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医药健康等众多的细分行业和领域。

三十多年来,我们凭借精湛的法律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度的敬业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向国内外客户展示和证明了我们的价值,同时也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信赖。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继续凭借我们独到的优势帮助国内外客户在中国取得更为持久和长远的成功。

中国首例

我们的创新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在中国可谓独树一帜。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我们凭借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运用,创造性地完成了许多堪称“中国第一例”的项目和案件:

 

  • 第一个以项目融资方式从境外筹资的电站——山东日照电厂;

 

  • 第一个核电站的建设和融资项目——大亚湾核电站;

 

  • 第一个中美合资项目——山西平朔煤矿;

 

  • 第一架民用飞机租赁——南方航空公司波音飞机租赁;

 

  • 第一、第二个中国企业发行N股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1992年华晨中国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和1994年中国玉柴国际有限公司上市项目;

 

  • 第一个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1997年海外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 第一个在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003年总额为人民币一百三十二亿五千万元的债权资产信托处置项目;

 

  • 第一个境内企业以国内A股公司股份在海外反向收购红筹股上市公司并实现买壳上市项目——2009年天津港集团以其持有的天津港股份(SH: 600717)的控股权收购天津港发展(HK: 3382)的控股权,收购金额约一百零九亿六千一百万港币;

 

  • 中国第一版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相关定义文件——2007年至2013年期间作为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定义文件的核心起草组成员参与起草和修订工作;

 

  • 中国银行间市场首批发行中期票据项目——2008年为华电集团作为首批中期票据的发行人提供法律服务;

 

  • 中国第一份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中国版本的信用违约互换(CDS))及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作为信用保护卖方签署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与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项目;

 

  • 在香港、伦敦及台湾债券市场首批发行境外人民币“点心债券”及“宝岛债券”——2008至2013年期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批“点心债券”与“宝岛债券”的发行人提供法律服务;

 

  • 跨国公司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行“熊猫债”——2014年为戴姆勒股份公司在中国发行“熊猫债”提供法律服务;

 

  • 第一件应用国际商会DOCDEX规则解决信用证纠纷的诉讼案件——北京市商业银行信用证案;

 

  • 第一个中国当事方在美国应诉案件——中国烟花在美国伤人被诉案件;

 

  • 第一个中国企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仲裁案件——代表广东某中外合资公司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案;

 

  • 第一个从扣船到卖船完成全部程序的海事诉讼案件——"拉果"轮案;

 

  • 第一件成功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海事仲裁裁决的案件——"嘉顿门"轮案;以及

 

  • 第一次涉及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的海上溢油污染诉讼案件——"烟救油二"轮油污案。

  • 环球荣誉

    三十多年不懈的努力和追求使我们在业界的领先地位愈加稳固和突出。我们连续多年被众多的国内外权威法律评级机构评选为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包括《亚太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钱伯斯杂志》 (Chambers and Partners)、《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等。

     

     
    亚太法律五百强(The Legal 500)

     

     

    • 2013/2014年被评为(1)银行与融资、争议解决领域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以及(2)公司并购、资本市场、项目与能源领域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 2009/2010年被评为(1)银行与融资、资本市场、项目建设与能源、海商海事领域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以及(2)公司与并购、知识产权领域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 2001-2009年连续被评为银行与融资、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基础设施和海商海事领域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钱伯斯杂志(Chambers and Partners)

     

     

    • 2015年被评为(1)银行与金融、医药与健康领域中国一流律师事务所以及(2)资本市场-债务与股权、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及衍生产品、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项目与基础设施领域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 2014年被评为(1)银行与金融、医药与健康、项目与基础设施领域中国一流律师事务所以及(2)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及衍生产品、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投资基金领域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 2013年被评为(1)银行与金融、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及衍生产品、医药与健康、项目与基础设施领域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以及(2)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投资基金、私人股权领域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 2012年被评为(1)银行与金融领域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以及(2)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私人股权、海商海事领域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 2012年在“客户服务”类别的评比中名列中国律师事务所第一名;

     

    • 2011年被评为(1)银行与金融、项目与基础设施领域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以及(2)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海商海事领域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 2010年被评为(1)银行与金融、能源、项目与基础设施领域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以及(2)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领域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 2004-2009年被连续评为银行与金融、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领域被高度推荐的中国律师事务所;

     

     

    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

     

     

    • 2014年被评为(1)年度中国最佳法律雇主以及(2)海商海事领域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

     

    • 2013年被评为年度中国最佳法律雇主;

     

    • 2012年被评为(1)海商海事领域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以及(2)企业公民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

     

    • 2009/2010年被评为(1)银行与融资、资本市场、项目建设与能源、海商海事领域年度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以及(2)公司和并购、知识产权领域年度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 2009年被评为年度中国十佳企业法律顾问单位;

     

    • 2008/2009年被评为银行与融资、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项目建设与能源、海商海事领域年度国内领先律师事务所,其中在银行与融资、项目建设与能源、以及海事领域,环球所被评为北京地区第一位;

     

    • 2008年被评为争议解决领域、私募股权投资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

     

    • 2007年被评为银行与融资、争端解决、海商海事领域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

     

    • 2006-2007年连续被评为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国际融资、项目建设、海商海事领域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 2004年被评为(1)年度最佳北京律师事务所以及(2)年度最佳商业诉讼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律商务(China Law & Practice)

     

     

    • 2014年被评为生命科学领域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

     

    • 2012年被评为生命科学领域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IFLR 1000)

     

     

    • 2013年被评为(1)被强烈推荐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以及(2)银行与项目融资、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领域杰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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